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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武陵区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实施方案
武陵人大  2010-04-27 10:31:36

2010年是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活动开展的第二年,为了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督促检查全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解决我区民族经济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进步、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顺利发展。

二、活动主题

构建“平等、团结、进步、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城市民族经济、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全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快实现富民强区。

三、行动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组委会将主动加强同各级政府及组委会成员单位、新闻单位的联系,切实做好衔接、协调、服务和督导工作,根据我区少数民族主要集聚在城市的特点,有关单位要自主开展活动,按照各自的职责,为少数民族和发展民族经济办实事。

2、强化新闻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今年下半年,省市党委、政府将隆重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组委会拟于7月份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组织新闻媒体进行专题采访,着力宣传我区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同时,对少数违反国家民族政策,有碍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3、配合市组委会7月份对散居少数民族的全面调研,区组委会将对城区民族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4、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挖掘整理民族经济项目品牌,以清真米粉为特色,展开“常德一碗粉”调查,鼓励经营者创民族特色经济品牌,以争取省、市民族经济资金支持。

5、努力探索路子,抓好城市民族工作管理。针对流入我区的新疆、宁夏、甘肃、四川等省区的回、维、藏少数民族人口越来越多的现状,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突出在搞好服务与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少数民族联谊、联席会制度,充分展示民族团结进步的力量,维护我区各民族的大团结,确保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四、组织领导

(一)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武陵组委会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农办、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区民宗局、区发改局、区工业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体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林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地税分局、区新闻中心、区统计局、区供销社等单位组成。

(二)组委会主任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冉伍英担任,副主任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钟昌彪、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熊穗君、区民宗局局长王丽霞担任。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组委会委员。

(三)组委会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熊穗君担任,副主任由顾群惠担任,其办公地点设在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五、行动方式

民族团结进步行动采取“统一组织,人大牵头,多方配合,上下联动”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在组委会的统一组织下,由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组织,组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围绕“进步行”的重点和内容,开展调研、视察、督查、检查、宣传、采访、报道等活动。

六、2010年计划安排

1、4月上中旬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10年主要工作;

2、4月中下旬,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行成员单位会议,下发方案,明确任务;

3、5月区组委会研究集中新闻采访工作,确定新闻宣传题目,并报送市组委会;

4、6-7月,对城市民族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5、8月,组织民族经济视察;

6、9月,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7、10月,组委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上报。

 

                                  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武陵组委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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