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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方案
武陵人大  2010-05-04 10:19:38

按照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组委会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的原则,为进一步抓好武陵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0年武陵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主题是:标准化创品牌,市场准入促管理,体系建设强基础。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积极履行政府监管与服务职责,充分调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安全生产积极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三、组织机构

调整我区2010年武陵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组委会,区委副书记涂碧波同志任组委会主任,杨泽民、丁天德、曾荣华同志任组委会副主任,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人大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委农村工作部、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工业局、区商务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畜牧水产局、区蔬菜办、区乡企局、区供销社、市国土武陵分局、市环保武陵分局、市工商武陵分局、市质监一分局以及护城乡、东郊乡、东江乡、芦山乡、南坪乡、丹洲乡、河伏镇为组委会成员单位,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武陵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的日常工作,由程佐政任办公室主任,何来保、龚德平、何哲云、董学汉、胡开金、汤小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武陵区人大农村工作委员会内。

四、工作目标

全区基本建立起精简、统一、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布局合理、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实现监管重心前移;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政府与企业联动、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预警应急防控体系。2010年全区基地农残抽检合格率达94%以上,力争全区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建立蔬菜、水稻、柑桔3个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制修定6项农业地方技术规范,新通过农产品“三品”认证8个,建立健全农资诚信经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工作重点

(一)明确工作责任

已建立的区、乡、村、组四级监管机构,今年要进一步按照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组委会的要求,结合我区农产品质量综合监管的实际需要,迅速落实各级工作人员,配齐监管队伍,建立区级领导包乡、联点后盾单位与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农户的监督责任体系,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启动监管工作。区农林部门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培训与指导;负责全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品牌创建、“三品”认证的申报及管理;负责规范管理全区农资经营市场,加强全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检测计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全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生产基地农户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管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所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基地农产品检测与基地准出;协助区农业执法大队搞好农业投入品监管与农业执法。村(居)监督员主要搞好村(居)标准化生产的组织实施、生产档案的建立、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督、农产品基地准出等的落实,确保村居不发生一起使用违禁农药的违规操作。组织协管员主要负责监督组内农户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举报使用违禁农药的情况;及时收集、建立每家每户的生产档案。区畜牧部门要重点加强畜禽水产养殖生产过程的全程监管,加强检疫防疫;工商部门要重点抓好市场准入,加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执行和监管;质监部门要重点加强加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配合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卫生部门要重点加强宾馆、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以及餐饮行业的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同时,组委会其它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特点,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长效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二)搞好人员培训

为增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水平,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全面启动常态性监管工作,3月份采取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方式对全区区、乡(镇)、村、组四级监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通过培训着力培养一支能适应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与服务能力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为迅速、全面启动日常监管工作奠定基础。4月份组织全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基地农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具体由区农林局组织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的培训,由乡镇、村组织基地农户的培训,重点培训内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本知识、技术技能、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要求、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制度、三品认证、产销对接与品牌农业建设等知识,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

(三)推行农业标准化

在柑桔、蔬菜、水稻三大主导农产品生产中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柑桔标准化基地1万亩、蔬菜标准化基地2万亩、水稻标准化基地1万亩,制修农业地方标准6个。柑桔标准化生产依托丹洲乡柑桔协会在丹洲乡推行,蔬菜标准化生产依托区蔬菜产销协会在芦山乡、东江乡、东郊乡推行,芦山乡重点推行萝卜标准化生产,东江乡重点推行白菜标准化生产,东郊乡重点推行香葱、丝瓜标准化生产。水稻依托金健米业、跃进米业等企业在芦山乡、河洑镇推行。由上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统一与农户签订产销协议、质量承诺书,在农林局的指导监督下,按照统一业务知识培训、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规程、统一实行专业化防治、统一品牌经营“五统一”模式组织签约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给生产者发放操作卡,指导督促建立生产档案。

(四)加强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

1、确定标准化生产基地。根据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普查要求及相关技术规程,对柑桔、蔬菜、水稻三大主要农产品产地进行划分,逐步对全区耕地实现产地安全分类管理,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和“三废”对基地的污染,确保基地环境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结合全区农业布局现状、产地环境质量状况、城郊特色农业特点在全区建好三大产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基地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动态监测网点,及时准确掌握产地安全状况与动态变化趋势。

2、落实基地生产者联保生产责任。凡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基地,由乡镇政府或村(居)与龙头企业、合作社签订《农业标准化基地联保责任状》,实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内社员联保,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监督生产,社员之间相互监督,抽检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内任何一户产品不合格的对所有社员实行连带制约,集体延期出园;对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由乡镇政府或村(居)与农户签订《农业标准化基地联保责任状》,实行五户联保,相互监督,抽检五户联保任何一户的产品不合格的对联保所有农户实行连带制约,集体延期出园。

3、强化基地检测工作。各乡镇检测站对基地出园产品实行送检与抽检相结合的检测制度,各乡镇检测站每月完成检测样品数量400个以上。基地农产品在出园前都要由其生产者提前向所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报告,并由乡镇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对出园产品进行抽样检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基地产品大批量上市的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主动送检,并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对同一批次产品质量负责,对五户联保的农户实行送检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测。对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发放检验合格证,实行全区基地、市场一证通,准予入市销售,对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一律延期出园,对同一批次产品连续3次抽验不合格的产品必须进行铲苗行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五户联保农户所生产的农产品经检测连续3次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基地准出资格,待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市。

4、严格市场准入。对持有“三品”证书并加贴“三品”标识的、检测合格证的、产销对接证的三类产品实行直接入市;对不符合直接入市条件的,必须进行现场抽检,经检测合格的准予入市;对需要检疫的农产品必须同时附法定的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才能入市。加强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对入市农产品的抽检,强化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督,凡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发现一起,就地销毁一起,新闻媒体曝光一起,责任追究一起。通过加大对不合格农产品的打击,来震慑、约束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确保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5、积极实行产销对接。积极鼓励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纪人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宾馆、学校实行产销对接,签订产销合同,凭农产品对接证、产品检测合格证入市销售或供应产品,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宾馆、学校—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纪人—生产基地农户”层层承诺负责、层层责任追究的质量保障。

(五)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1、建立农资监管网络。建立农资监管联动机制,农业、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协作共享、整体联动。各乡镇要设立农资监管联络站,在全区聘请一批农资义务监督员开展社会监督,了解和掌握农资市场的经营情况,及时反映违规经营和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在村居发展一批农资监管义务信息员,在全区所有农资销售网点张贴监督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要求农户购物索票,鼓励广大农户对农药等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建立政府、社会、农户多级农资经营监管网络。

2、加强农资经营户监管。农资经营者与农业、工商部门签订质量责任书,实施 “两账两票两卡一书”制,即农资经者建立健全进货、销货台账,保存进货、销货发票,对农资购买者发放质量信誉卡、销售卡,在经营场所公布质量责任承诺书。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使农资商品来去有影,信誉卡、销售卡随销货发票一起交给消费者,农业、工商部门定期查看经营户账物是否相符,保证农资商品来得清白,去得明白。对不按照要求建立台账与档案的,在每年度的农资诚信经营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联合工商部门予以处罚与制裁。

3、加大执法打击和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农业产地环境污染源专项整治和耕地质量保护,重点打击向产地环境超标排放工业“三废”和破坏耕地质量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组织三次全区性的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组织各乡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重点查处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不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产品,农产品生产企业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行为以及假冒“三品”标志的违法行为。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以及高温季节组织全区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农产品的行为。

六、保障措施

1、切实搞好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深入城区人口密集区、农贸市场、乡镇、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基地、农户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以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目的意义,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争取广大群众的对这项工作的理解、参与和支持,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2、切实加大投入。政府逐步建立“三品”认证奖励、农资经营举报奖励、标准化基地建设以奖代投等奖励机制。在试点机构设置上区政府按照“给编、给人、给经费”的原则已将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机构正常运转,区财政今年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应给每个乡镇安排一定工作经费,同时乡财政也要对试点配套安排相应工作经费,重点对基地建设、基地准出等予以补贴。

3、切实加强工作考核。制定《武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与奖惩、扶持挂钩,真正做到监测与严管并重。年底组织对乡镇落实《武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于目标责任落实突出的乡镇予以表彰;对因目标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该乡镇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并削减下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4、切实加强督察督办。对各项工作指标的落实实行分级负责制。组委会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乡镇开展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乡镇负责对村组进度进行督察督办。对督办的事件,各相关部门要按时上报事项办理及整改结果,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的督察督办结果要及时向组委会办公室通报,并做为年终考证依据。

 

                    武陵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组委会办公室

                            20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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