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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准生证

系统管理员  2007-10-04 01:51:41
    关于生育证办理的问题:根据《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一孩生育登记及发证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发证机关按下列规定确定:女方系农村居民的,在婚入地。”

    领取准生证时是否需要女方街道办事处的初婚无子女证明、《流动人口婚姻证明》、或者其他证明的问题:根据《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身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发证机关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生育证:1、夫妻生育之前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表达生育意愿后,有专干向其宣传《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2、夫妻按要求在生育登记表内填写基本情况,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会同结婚证等材料交男方单位或村(居)委会计划生育专干到发证机关代领生育证。所以在领取准生证时,女方只需按要求填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并请其户口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关于怀孕后办理准生证是否罚款的问题: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释义规定:“合法结婚无子女的夫妻,从怀孕后到生育前的一段时间内,他们均可到女方(我省居民因婚嫁定居于男方的,到男方)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的村(居)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免费领取一孩生育证。”所以只要是合法结婚,从怀孕到生育前办理一孩生育证是不需要罚款的。